根据医疗业务发展需要,医院院务会集体研究,经县卫健局审核,报县委编委审定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务派遣人员(护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全程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的道德素质、心理素质、业务素质和科学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无药物过敏史。
(二)年满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年8月15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四)具有正规院校全日制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
(六)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其它要求并能胜任本应聘岗位工作。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年8月15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共3天,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医院体检中心4楼人事科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医院人事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送县卫健局人事股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公告的相关要求,携带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和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任职资格证和执业证书等(应届毕业生持学历证书视同为符合资格条件)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资格条件,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本县境内乡镇卫生院人员报名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准许报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允许报名;
3、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