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海日报
本报讯(记者韩倩)6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布关于确定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的公告,宣布这两大考试延期至7月23日、24日、26日、27日、29日、30日举行。
根据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研究决定,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期至7月23日、24日、26日、27日、29日、30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于7月23日、24日举行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共4轮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形式,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护理学初级专业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形式,于7月23日、24日进行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考试;其他个专业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形式,于7月26日、27日、29日、30日进行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考试,其中护理学(中级)专业考试时间为7月27日、29日、30日,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天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