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单位复核
各用人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由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在《首次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在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意见。
4
录入信息
张床位以上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配备护士注册信息管理软件(机构版)。并预录入护士注册信息。(即护士电子化注册,点击可查看)
5
交表送审
各有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符合注册条件者的注册材料及录入的注册信息统一交送当地护士注册机关。
6
注册机关初审
各县(区)注册机关组织对申请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有关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按照“《护士执业证书》填写说明”编号并打印《护士执业证书》,核对打印后的《护士执业证书》,张贴照片。
7
上级主管部门再审
按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的原则,各县(区)注册机关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统一将首次注册材料和《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送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8
发证
主管部门机关终审,将《护士执业证》发放到各注册机关。
9
注册
各注册机关领回《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注册机关主管部门在注册栏内填写注册年限如“-年”、或“-年”,并加盖“××县(区、市)卫生局护士注册专用章”。
以上就是护士首次注册的所有内容啦,第一次注册,大家肯定有好多特殊情况,上面没有涵盖到的可以直接在下方留言哦,小辫儿将会公示,为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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