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能穿拖鞋,交警强调过很多次,但一到夏天,为了追求凉爽和方便,还是有人会穿着妥协开车。今天上午,嘉兴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G马家浜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在短短10分钟内,就查获了三起驾驶员穿拖鞋或把凉鞋当拖鞋穿的违法行为,其中有两位穿的是正儿八经的拖鞋,一位是把凉鞋当拖鞋穿。民警问驾驶员,为什么要穿拖鞋开车,所有人的回答都是:天太热,怕出汗。夏季来临,气温升高,是热了,也容易出汗,穿拖鞋是要凉快一些,但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拖鞋不能和脚较好的固定在一起,且一般都是橡胶制品,如果脚上一出汗,就会很滑,大家穿拖鞋走路时应该都有体会,而驾驶员的脚又要踩刹车又要踩离合器,万一这时候打滑,刹车就会踩不下去或踩不到位,后果就是会撞车引发事故。高速交警对这三位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浙江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严禁赤脚、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违者将被处以5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这三人,也依据法律分别处以5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交警再一次强调,千万不要穿拖鞋开车,穿凉鞋时也一定要把脚后跟的带子提上,脚汗多的,可以穿布鞋等透气性比较好的鞋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朱丽珍通讯员童春良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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