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始建于年12月,是南医院、国家中医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认定机构、国家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泰州市医院。目前已发展成为学科完善、人才集聚、中医药特色鲜明,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养生为一体的医院。医院现有济川路和邑庙街两个院区,总占地面积亩,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张,在职职工人。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拟招聘合同制人员名,录用人员根据我院备案制人员管理规定,符合条件经考核逐步转为备案制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要求
医院是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年计划招聘名合同制人员,具体岗位、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医院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表》(见下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经省市卫建委安排,有援鄂、援扬、援宁、援苏州、援连云港、援疆等经历的医护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资质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要求当年取得四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医师资格证书),本科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和医师资格证书(影像科医师、超声科医师和心电图室医师岗位无规培证和医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护理专业大专的须为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应届生当年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往届生需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后学历本科的医院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考试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专业依据教育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目录》进行设置,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由医院人事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医院网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