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实践能力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卫人函〔〕90号)文件精神,按照《陕西省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陕人社发〔〕46号)要求,现就实践能力考核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申报人员范围申报人员必须符合《陕西省完善改革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的申报条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二、考试安排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考试科目为“专业能力”,采取“人机对话”(计算机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核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总分为分,时长分钟。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送考试人员考前资格审核资料至委职改办(西安市妇保院六楼),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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