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追尾多发天热注意脚上的鞋

随着疫情持续向好,高速公路流量也逐日攀升,事故也呈多发态势,尤其是隧道内追尾事故多发,一方面由于车流量较大,无法拉开足够的车间距,另一方面与司机注意力不集中、进入隧道未及时开启灯光、车速过快等原因有关。而昨日的一起三车追尾事故,她脚上的鞋却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编辑年4月9日16时30分许,G15沈海高速往宁波方向石子山隧道内发生一起三车追尾事故,所幸三车车损不算严重,都能继续行驶,并一同行驶到前方的慈城收费站出口接受处理。编辑民警到现场后第二辆车的司机小周就对民警说是第三辆车追尾了他,然后再撞到了前面的车,而且第三辆车上的一名女性司机脚上穿了一双高跟鞋。编辑果然,民警发现后车司机吴女士脚上穿了一双细跟的高跟鞋,但是民警询问其追尾事故是否和穿了高跟鞋影响制动有关联,吴女士却称本来今天没打算开车,是临时开了朋友的车出来办事情,所以这才没来得及换鞋,至于对于事故成因,吴女士并不认为是由于脚上的高跟鞋引起的。编辑最终,从隧道公共视频以及第二辆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事故和小周说的一致,当时前方车辆拥挤,纷纷采取制动措施,小周减速后被吴女士的车给追了尾,进而与前方的一辆福特小车碰撞。民警认为吴女士跟车距离不足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而脚上穿着的高跟鞋对采取脚制动也有一定的阻碍,最终,吴女士因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过错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因此被依法处以罚款元,因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被依法处以罚款元。编辑近日天气晴好,气温逐渐攀升,在每年的夏天,很多驾驶员会穿着拖鞋开车,部分女性驾驶员也会穿着高跟凉鞋或者平底拖鞋开车,殊不知这是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9条第2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实施赤脚、穿拖鞋或者高跟鞋驾驶机动车的,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编辑交警提醒,赤脚、穿拖鞋或高跟鞋开车易“掉链子”,驾驶员遇紧急情况踩油门和刹车转换间容易出偏差,关键时刻很容易“掉链子”,进而酿成交通事故。打击此类违法也将是当前夏季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一旦发现将被处以50元的处罚,如造成事故将被处以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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